11月20日,梅州市安委办第三督导组来兴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到兴宁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兴宁市坜陂萤石矿(废弃矿洞)分别进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和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工作情况检查。
第三督导组组长黄远军一行深入矿山现场,重点检查台阶边坡参数、截排水系统等安全设施,并仔细查阅企业安全管理相关台账,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业指导。
在兴宁市坜陂萤石矿风井口(废弃矿洞)详细检查封堵情况,督导组为进一步打击盗采盗挖行动和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督导组强调:一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生产作业,完善防排水、露天边坡监测等安全设施、设备,杜绝违规作业;二要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检查维修制度,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三要督促存在废弃矿洞(井)的镇(街道),落实封堵整治工作要求,并加强平时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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