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办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煤矿灾害鉴定并实施灾害治理,对风险隐患进行自查自改并按规定报告。
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井工、露天煤矿井上井下全面排查,重点打击 “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 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如布置隐蔽工作面、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等。
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强化瓦斯、水、火、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区域性普查治理,加强采掘接续、设施设备、高风险作业和关键环节管理。
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强化设施设备风险管理,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规范职工现场作业,抓好风险管控的末端落实。
实现动态达标: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推动煤矿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如 2024 年底前河北省要求所有大型煤矿争创一级标准化煤矿,所有正常生产煤矿要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等级。
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监督检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回头看,利用普查成果提升重大灾害治理措施。
推广先进技术与装备:积极推广充填开采、无煤柱开采、智能化自动化开采等先进开采工艺,加大落后技术设备淘汰力度,完善煤矿井下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等,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提升人员素质:严格落实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整治假培训等乱象,推动班组建设,提升人员操作水平。
强化应急能力: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自救装置使用、各种灾害应急演练等专项培训。
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月不定期开展双随机 “零点” 夜查,对安全生产水平不达标的头面该停产的一律停产。
开展专项监察:如开展机电运输专项监察,督促煤矿全面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设备生命周期管理,严防超期服役、带病运行。